当前位置:首页 > 节水新闻

关于湖北省大型灌区稽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11-30 08:03:00 点击:

水利部:

按照水利部《关于报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稽察整改报告的通知》((2011)农水灌函字第3号)要求,现将我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有关稽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型灌区的基本情况

2001年,水利部以水规计〔2001〕514号文确认湖北省大型灌区共32个(其中水库灌区20个,引提水灌区12个),设计灌溉面积2111.5万亩,有效灌溉面积为1700万亩(灌区改造前),分别占全省耕地面积的38%和31%,粮食产量占全省的51%,涉及我省47个县(市、区),为我省的粮食主产区。32个大型灌区规划骨干渠道总长20623 km,配套改造渠系建筑物38783座,骨干排水沟4102 km,规划总投资163.89亿元,其中骨干工程投资107.28亿元,田间工程投资56.61亿元。

截止2010年底,国家对我省32个灌区共下达259个年度项目,下达投资计划31.17亿元,占骨干工程规划投资的29.05%,其中中央投资17.44亿元、地方配套资金13.74亿元。截止到目前,累计完成投资共25.56亿元,占下达计划的82%,占骨干工程规划投资的23.83%,其中中央资金16.23亿元,占已下达中央投资计划的93.06%,省级配套资金3.36亿元,其它以农民投劳为主。共完成渠道整治2078km,配套改造渠系建筑物7841座,分别占规划数量的21.52%、24.69%;完成主要工程量:土石方4405万m3,混凝土248万m3,钢筋5726t。在抵御今年特大大旱中,全省32个大型灌区发挥了巨大抗旱减灾作用,据统计,累计供水20亿m3,抗旱面积达到1149万亩,确保了近1900万亩水稻的播种。

2011年国家下达大型灌区投资计划3.81亿元,其中:中央补助2.38亿元。目前2011年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及审批工作已基本完成,各大型灌区建设管理单位正在抓紧推进项目的招投标。

二、历次稽察、审计、专项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我省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主要经过三次大的稽查或检查。一是2007年由财政部委托浙江省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对我省1998-2006年大型灌区项目进行了专项核查;二是2009年由水利部部稽察工作组金涛等一行七人对我湖北省漳河灌区、宜昌市东风渠灌区、天门市引汉灌区和江陵县观音寺灌区2008~2009年实施方案中有关建设内容进行了稽察;三是2011年由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办公室派出的稽察组,对我省红安县金檀、襄阳市引丹和襄阳市三道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0年项目进行了稽察。

对2007财政部核查发现问题,厅农水处完成《关于对财政部大型灌区节水改造专项核查问题说明的报告》,经厅领导审核同意后,已上报部农村水利司。2009年水利部稽察的整改情况,我厅已分别鄂水利水函〔2010〕69号、鄂水利水函〔2010〕70号、鄂水利库函〔2010〕65号和鄂水利水函〔2010〕66号文专题向水利部进行了汇报。对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对2011年水利部稽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我厅高度重视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厅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对稽察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被稽察的项目灌区抓紧进行了整改,我厅分别以鄂水利文〔2011〕207号、鄂水利文〔2011〕208号和鄂水利文〔2011〕209号文件,向水利部专题报送了这三个灌区的稽察整改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三、整改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

我省在大型灌区工作中,把稽查整改摆在重要位置,将其作为规范大型灌区建设管理的关键措施之一,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取得较好的效果。

(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部署有力

2010年3月31日,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稽察整改视频会议后,省水利厅厅长王忠法要求迅速学习传达视频会议精神,并对下步工作作出部署,对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和灌区建设管理单位提出明确要求。随后4月1日,我省就贯彻落实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稽察整改视频会议精神,向各有关市、县水利(水电、水务)局及各大型灌区管理单位下发了《关于抓紧做好全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灌区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整改工作,并明确将针全省灌区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逐步建立起灌区建设责任制、奖惩制和工程质量抽检、“飞检”机制。2010年12月,我省专门召开全省大型灌区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专门针对中央扩大内需检查、水利部大型灌区专项稽察、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抽查和大型灌区工程验收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再次研究部署,强化措施,进一步推进全省大型灌区建设与管理工作。今年7月和9月份,结合实施方案现场勘查和验收工作,省水利厅组织专班对大型灌区2011年整改工作进行2次现场督办。

(二)多措并举,高标准推进整改工作

水利部高度重视灌区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省各级水利部门按照水利部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投入大量精力,采取多种措施,高标准做好灌区整改工作。

1、提高认识抓整改。我省各级水利部门认真对待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从服务民生、维护水利事业健康发展和确保国家粮食生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同时,结合灌区工作实际,我们深刻认识到,大型灌区是一项实施了十多年的工程项目,要进一步提高建管水平,必须通过经常性检查、整改,为灌区建设提供不断纠偏、不断完善的动力。基于这种认识,我省各级水利部门普遍增强了抓灌区整改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2、落实责任抓整改。通过自查、检查、稽查、验收等方式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建立整改工作台帐,针对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计划下达与执行、资金使用与管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等重要的环节和稽察中发现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制定详实的整改方案。根据整改工作台帐和整改方案,全面落实责任制。大型灌区所属地的水利部门建立起一把手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亲自抓、项目法人具体抓的整改工作责任制。大型灌区建设管理单位整改专班,将每一个问题的责任主体、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到位时间都一一落实,加强责任制管理。被稽查的大型灌区实行了定人、定员、定责任的“三定”制度,将整改落实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3、突出重点抓整改。根据存在问题的不同程度,我厅分别采取现场督办整改、书面通知整改、通报政府整改等方式强化整改落实。在此基础上,我厅把性质极其恶劣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整改重点,采取铁的手腕,挂号督办,力求解决一个问题加强一个灌区建设,解决一个问题规范一项具体工作。某县大型灌区管理混乱,多次被通报,我厅根据掌握的具体情况,向当地政府发出整改函,当地水利局立即撤换项目法人,有效地扭转了局面。针对前期工作中普遍存在设计变更的问题,我厅组织专人研究,及时出台了《湖北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暂行)》。

4、统筹兼顾抓整改。加强各部门、参建方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整改合力。各地水利部门在地方政府领导下,积极协调地方发改委、财政部门,争取他们对灌区整改工作的大力支持。各大型灌区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严格按照规程规范要求,认真搞好整改。统筹推进大型灌区整改工作和工程建设,相互促进。注重在建设中督查,在督查中整改,在整改中完善,在完善中提高,以确保工程进度、工程质量。

(三)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建设和管理

针对暴露出的问题,我省在进行问题整改过程中,举一反三,认真分析造成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完善机制体制,全面加强大型灌区建设和管理。

1、严格基建程序,强化建设管理。一是管理讲科学。我省根据大型灌区建设管理特点,把现有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与灌区建设实际紧密结合,对立项审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环节都严格按照基建程序运作。二是操作讲阳光。统一招投标办法,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灌区项目全部集中在省综合招投标中心招投标,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全程参与。严格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信誉等级、工作业绩、人员资格等内容进行逐项审核,避免串标、围标行为。三是建设讲规范。实行“四制”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对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实行押证上岗,避免转包和违法分包。对存在施工质量问题的企业,采取不良行为记录通报、黑名单驱逐等方式,严肃市场行为。四是任务讲落实。去年,我厅组织四个专家组,对全省大型灌区前十年建设情况和今后十年建设任务进行了全面摸底盘查,摸清了家底,建立了台帐,明确了下阶段灌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为确保2020年全面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2、健全质保体系,强化质量控制。一是完善质量体系。积极推行“法人负责、监理控制、施工保证、政府监督”四级质量保障机制,确保大型灌区工程建设质量。省质量监督站在各大型灌区项目区均设立了质量监督项目站,跟踪监督,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二是严格质量控制。严把原材料检验、设备采购、隐蔽工程验收等关口;重点环节、关键部位全程旁站监理;严格施工自检、监理平行检测。三是强化质量监督。各级水利质量监督机构除定期对灌区项目进行常规质量监督外,还采取“飞检”方式进行抽检,对灌区工程的质量实行不定期、不定点的随机抽样检测,随时监控灌区工程建设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2010年,省水利质量监督中心对全省10个灌区进行了16次“飞检”,质量达标率86%,各灌区整改合格率达98%。同时,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重要作用,形成了自上而下的资金督察、工程稽察、审计检查、纪检监察四位一体的省、市、县三级监督体系。四是规范质量管理。制定了《关于做好大型灌区工程年度项目验收质量评定及质量抽样检测工作的通知》、《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年度项目验收中质量复检及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对产品抽样检测、质量缺陷处理、工程质量评定等控制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

3、坚持改革创新,确保良性运行。一是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我厅会同省民政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民用水者协会审查登记的通知》、《湖北省农民用水者协会管理办法》;各市、州也相应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二是深化灌区水管单位改革。我省大型灌区全部完成了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和内部改革,“两定”、“两费”全部落实到位,已全部通过省级验收,基本实现了正常运转。三是稳步推进水价和水费计收改革。积极推广“灌区管理单位+用水者协会+用水户”管理模式,大力推进两部制水价和终端水价改革,全省大型灌区灌溉水费收取率达90%以上,其中漳河、引汉、引丹、东风渠等灌区水费收取率达到100%。四是不断推进灌区管理信息化。完成了漳河、洈水、东风渠、引汉、引丹等灌区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实现了从干渠进水口、节制闸到支渠分水口的水位流量信息自动采集传输和水量配置自动监控,极大地提高了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专项检查和稽查督导力度,对各地责任制落实、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配套资金到位和资金管理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导,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是进一步核查灌区整改情况。各灌区均已完成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进一步省厅将组织专班到现场核查实际整改情况,巩固整改成绩。

三是加强与财政部门、地方政府协调沟通。尽最大努力全额落实大型灌区地方配套资金,足额落实大型灌区建后管护“两费”。 淘宝店:(1)绿丰节水灌溉(2)绿丰节水灌溉设备有限公司(3)绿丰节水灌溉设备

    文章评论
    内容:
    验证码:
    莱芜市绿丰节水灌溉设备有限公司
    Powered by 节水灌溉